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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磊练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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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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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什么权利罚人家,是不是穷疯了,有票吗?他做得再不对,也要帮助教育为准,这钱你放兜里踏实吗?人在做,天在看,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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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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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这坑不用再开了,反正我不会去的!人做事,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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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坑主别解释了,越抹越黑,首先钓鱼者有错在先,应该得到教训,但是你家这种教训人的方式缺乏家教。应该口头批评一下就得了,没必要说8000斤鱼少了多少算你的这种较劲的话,真要较劲的话你拿什么证明?还有那个说1000斤收100元的,那个更是屁话,你凭什么这么收费?你有营业资格吗?做人应该宽宏大量!
    如果你对这件事处理的得当,把犯错的人教育并感动的痛哭流涕,并对你佩服的五体投地,回家后在网上正面的宣传你有多么多么的伟大,对你的生意将是多么大的帮助啊。就算对生意影响有限,但对你的后代也是一种光荣啊。
    可是你看看现在,对你的负面影响多么的不好,现在你给大家的印象就成了惟利是图的小人了。
    都是成年人,不要那么偏激,有时间多看看书,看看报,听听新闻,增加一下自己的修为。千万别把自己搞成“药嘉鑫、陈家”等,到时后悔来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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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们把钱退回当事人,并在大众网和京钓网上公开道歉。亡羊补牢,能挽回多少就挽回多少吧!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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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此事,看了两个网的全部回帖,你应该明白了一些道理,大家都是好意,劝你做生意要和气生财,易结不易解。当事人做事欠妥,你处理方法不当。听大家的劝吧,你坚持的不一定是对的。建议你改正你的处理方式,适当收取练杆费,把其余的“罚款”退还当事人,让大家感觉到你是一时气愤并不是为了几个小钱,不要让大家觉得你是唯利是图的小人。退了钱坏事变好事,让钓友都了解你的为人。通过此事你的知名度已经很高了,这就看你要什么样的名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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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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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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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找城管,后找工商,再后来上法院,实在没有人管,你再花400元按四楼说的,说心里话,双方应和气地解决协商厂你収人家400元后你就不担心你坑里的8000斤鱼,你能看见不睡觉了,老虎也有打炖的时后,你就不怕翻坑,最后,劝你一句,和為贵,你开坑不是為挣钓鱼人的钱吗,退人家300元,就留100亢元算他一个杆钱完了,此事一出,不光北京钓界看着呢,全国钓友也看着呢,网络无限,还是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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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休闲渔翁 于 2011-6-3 18:10 编辑

希望天空突然降下黄土,降在小磊垂钓(原渔仙乐),将其鱼坑填了,让此坑从此消失。老板太可恶了,没他妈见过钱,从没见过这么操蛋的老板。大家都知道钓鱼人钓上鱼之后都是低价卖给收渔人的,钓鱼人是不在乎的,........................................这么办事的。望广大鱼友团结起来一起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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