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众钓鱼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老崔
收起左侧

感谢鹏程垂钓园老板小明的严格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0# 开心加菲猫


    猫哥,你这帐算的明白啊 ,1160 是58 个人的您来了17个人啊,条幅我答应帮您做,没说叫您拿走吧,你们也至于的,没事,有说公道的,不是清者自清吗?这还用说嘛,是个看懂了的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咱们 别说了,就像你说的一样,发错了,结束吧,好吗?不想再说什么,都有自己的理由,说了也白说,别人看了就都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韩陆渔具 于 2013-12-24 20:14 编辑

监管上下点力吧 [PEZ}}5~1]8$H@MBU$X7.jpg HO@]1(U}%O5B[_RPBX[WQGI.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鹏程垂钓大棚


    我觉得其中一个报名点17人,其他报名点的群里的人呢,总共参加活动的人呢?都是冲这次活动去你家那玩,我只看到你的执法不公,偏向性的管理。人气是捧出来的,看样子你是不信和气生财的老话你一点都不懂,跟个愣头青是的,我很想知道你的偏向性出于何种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鹏程垂钓大棚
你别忘了呀小明,多少人都是我大众网南城群组织的活动,你那里不过是一个报名点,横幅可是我们自己的钱做的上面是我们的赞助商呀我们为什么不拿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国家栋梁


    赞同您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蜘蛛侠猎手
说的很对呀,鹏程不过是我们的一个报名点,多少人都是来参加我们比赛的,头天布置会场小明老板还跟我说你看吧明天人满不了,我说为什么?小明老板说因为这是大众网的比赛,言外之意就是大众网的活动没人参加,结果呢?很多钓友没能参赛名额爆棚,这只能说明大众网是有极高的凝聚力的,不管是大众网友还是其他网友还是其他群友,所有获奖选手都是在大众钓鱼网南城群的旗帜下高兴的拍照留念,未获奖的钓友也都在旗帜下抽取了参与奖,有这么多钓友的大力支持大众钓鱼网会蒸蒸日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屋及乌,都在说;;为何不说自己。都在说;;,无话不说总结;;。主席说得好,应自我批评。我爱我群,我就向着我群说,这就是对,不对也对,别人管不着,记着要想说别人,先看看自己。但有一点,我不攻击他人。不用他人说他人。对这次比赛应该说话的却都不说;;;;;;;;;;;;;;;无语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钓鱼何目的:放松心情,劳其筋骨,乏其身而舒其心。一心为鱼(指钓鱼,而非渔获),旁无杂念。上大鱼或暴连也兴奋若狂;不上或少上也不至于患得患失、垂头丧气、指天骂地。
明白自己目的,钓鱼还是好消遣、好休闲、好娱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5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坑的老板和钓鱼人,本身就是一矛盾依存体。钓友见到撒鱼不够,管理不到位之处,不要破口大骂,大不了下次不去,叫你身边朋友不去。市场决定一切,撒鱼够数,少下或不下家伙,输赢均衡会经营的能常开下去,反之,做的过分的早晚关张。一切在于自己的经营技巧。作为钓友,心态保持平和,鼓励上升到友爱程度,不要骂发帖钓友(虚假自有大家看出)、不要骂鱼坑老板(会经营越骂人家客人越多,不会经营不骂也关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1# 鹏程垂钓大棚


    这个事情我不想说啥,内幕我也知道,这样的老板咱也不说啥,心里明白就行了,我是大众的一员,我会永远的支持大众网,不管你是那个群,都是钓鱼人,只是不希望背后去评论别人什么,有什么问题摆到面上大家一起聊聊!别来黑的,帖子我都看了一遍,别逼我发火,我的脾气也 不好,希望满嘴喷粪的人呢自重点,自己管好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大众钓鱼网 ( 京ICP备09060726号 )

更多
联系电话:010-67302008

GMT+8, 2024-5-19 05: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