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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ngfei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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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子营.小磊垂钓(原鱼仙乐)-----400块钱10分钟“夜钓练杆”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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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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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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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帖!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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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咨询一下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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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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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咨询一下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
onermb 发表于 2011-6-18 23:27



    谢谢,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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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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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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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度最热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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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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