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众钓鱼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189|回复: 6
收起左侧

2011年5月1-2日龙之湾钓具--百合鱼饵联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1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1-2日龙之湾钓具--百合鱼饵联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
龙之湾钓具--百合鱼饵联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
龙之湾钓具--百合鱼饵联合杯全国钓鱼大奖赛

主办单位:黑龙江龙之湾渔具有限公司

                   山西百合鱼饵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常熟红发渔具商行

      太仓市双凤生态园垂钓中心

协助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1年5月1日-2日

报名费:300元/人

报名人数:300人(当天不报)

纪念品:南韩版一套饵料盆   百合饵料一份    龙之湾小配件一份

抽奖:30把钓鱼专用剪刀   20个细浮桶  10个亚克力拉饵盆   10套30cm仕挂   (3+1)10个钓箱快挂 130瓶百合药酒

抽签时间:7:30准

报名电话:13913627773   051253435035

卡号:6228480403129620411  瞿国清

网名:常熟良光头   QQ:644500684

比赛场数:2天6场每天三场

1、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小鲫鱼)尾数一场;每场80分钟,

2、3.6米手竿钓对象鱼(大鲫鱼)尾数一场;每场80分钟,

3、4.5米手竿钓混合鱼一场,每场90分钟。

竞赛规则:,

1、选手必需配合裁判员检查装备。

2、选手到达赛场以后,应及时向赛场组委会报到,准备抽钓位签号。

3、选手进入钓位作赛前的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4、比赛开始的讯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的所有钓具不准入水。

5、选手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联体钩、倒刺钩和有毒鱼饵及虫饵。

6、比赛的过程中,选手不得离位、串位、不准串饵,有急事需离位者,需经过裁判员的同意。

7、选手一律独自操作,自钓自取自入鱼护,入池存养,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

8、比赛结束的讯号发出以后,选手应立即收竿,此时末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应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前来数鱼不准自行倒掉,裁判员来数鱼前将鱼护提出水面者,视为违规,加罚5分。

9、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厘米以内,主线加连接线不准超过竿脚线,不超过竿长30厘米。

10、比赛过程中,均使用无倒刺的鱼钩和粉饵料垂钓,每位选手可备用同规格手竿一支和同规格钩若干。

11、比赛的时候,一人一竿一线,钩限用一至两枚无倒刺单钩,鱼饵必需挂在鱼钩上,不准抛投鱼饵,不得防碍他人。

12、比赛时,严禁垂钓该场竿长距离以内,违者加罚3分。

13、严禁使用散子浮标。

14、浮标长度不允许超过50厘米

15、钓点必须是竿长范围以外,钓箱必须紧贴池岸,不得后移。

其他未尽之项,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制定的《竞技垂钓竞赛规则》执行。

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由运动员自己承担。

奖励细则

1、冠军:30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尚天元15尺钓竿1支

2、亚军:10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尚天元12尺钓竿1支

3、季军:5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鲤(限量版)18尺钓竿1支

4、第四名:3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鲤(限量版)15尺钓竿1支

5、第五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鲤(限量版)12尺钓竿1支

6、第六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鲫18尺钓竿1支

7、第七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鲫15尺钓竿1支

8、第八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腾鲫12尺钓竿1支

9、第九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圣鲤15尺钓竿1支

10、第十名:1000元+奖杯+证书+龙之湾龙圣鲤15尺钓竿1支

11、第十一名:600元 +证书+龙之湾鬼谷子浮漂一套

12、第十二名:600元 +证书+龙之湾鬼谷子浮漂一套

13、第十三名到二十名:各600元+龙之湾量线尺(出口产品)1个

14、第二十一名到三十名:各500元 +之湾量线尺(出口产品)1个

15、第三十一名到四十名:各400元

16、第四十一名到五十名:各300元

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双凤生态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1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玩又受条件限制,够不着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帮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15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远!又贵!纪念品又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远!又贵!纪念品又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大众钓鱼网 ( 京ICP备09060726号 )

更多
联系电话:010-67302008

GMT+8, 2024-5-18 18: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